肖志军:拒绝签字是怕担责
警方否认曾向医院证实二人是夫妻
27日,面对李丽云父亲的律师,肖志军坦言当时没签字是因为没有结婚,害怕承担责任。医院此前称不能自行决定手术的理由是:警方查实李丽云和肖志军是夫妻,这个说法被八角派出所否认。
警方否认曾确认二人是夫妻 27日下午,李丽云母亲李小娥走进八角派出所。她想知道,“究竟是哪个警察说我女儿和肖志军是夫妻?”10多分钟后,李小娥便从派出所走出。“李伟所长告诉我,他们当时并未出警。”
此前,京西分院副院长赵先生曾解释,医院曾报警,想确定肖志军和李丽云的真正关系。随后赶到的八角派出所民警通过公安系统内部网站,查实二人确为夫妻。这个结果,也是导致医院认定肖志军为李丽云家属,从而不能决定手术的唯一原因。
据了解,根据公安系统内部网站的信息显示,李丽云与肖志军都是未婚。即使当时民警查询,也不会得出双方是夫妻的结论。至于是哪位民警出警,赵副院长表示无权透露。派出所方面也拒绝接受采访。
不签字是“害怕她父母找我负责” 27日上午,“我不签字,是害怕。我害怕她(李丽云)死了,她父母来找我,要我来承担这个责任。”肖志军垂下头,用低沉的家乡话对律师说。当时的情形让肖志军认为,如果签字,李丽云的生死就应该由他负责。“当初我救了她,给她几百块钱让她回家,她都说不回去,因为自己的父母态度太恶劣了,实在活不下去。那么这三年的事情,他们咋个接受呢?”所以,肖志军称无法承担自己签字后,对李丽云生死的责任。“如果我们是结婚了,她父母承认了,那我就能做主了。”
专家称关键是孕妇拒绝手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卓小勤认为:大家将焦点放在丈夫不同意,最后导致手术没有进行,这是一个公众的误解。患者进医院时意识是清醒的,她本身也明确表示拒绝手术。后来医生问她的时候,她才指出她的丈夫。这个事件中,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她本人作出了拒绝手术的表示,哪怕这个意思的表示是一个非理智的。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