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头目曹致春(左)等3人出庭受审。本报记者 王俭 摄 |
被错拘者指认碰瓷人
被告团伙头目否认全部指控
■“警方未识破碰瓷错拘受害人”追踪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一团伙用砸碎自己手指的苦肉计上街碰瓷诈骗,致使警方被蒙蔽,错误拘留了多名受害者。昨天,在检察机关的多方努力下,本不愿出庭的4名被错拘者走进石景山法院,当庭指证碰瓷团伙的3名嫌疑人。
检方指控,这个3人团伙用街头碰瓷的方式敲诈7起,涉案金额10多万元。团伙头目曹致春参与了全部案件,是他将同伙戴海斌和案发时未成年的马某手指砸碎,并指使两人上街敲诈。
庭上,曹致春对指控全盘否认,他说:“那都是他们做的,我不知道。”
此后,戴海斌和马某被带上法庭,两人都说,是曹致春出了这个主意,然后给他们打了麻药,把他们的手指砸碎,之后“开车拉我们寻找目标,再索要赔偿”。对于参与碰瓷的目的,手指已经痊愈的马某说因为“挣钱很快”。
之后,检方请出了遭遇碰瓷后被警方错拘21天的李先生。李先生说,今年4月23日,他开车行驶到丰台区张仪村路,被一名男子骑车撞上。骑车男子推车想跑,被李先生拦下,并当场报警。第二天,民警告诉李先生,骑车人手指粉碎性骨折,称是被李先生殴打所致。李先生辩解说没打也没推,但派出所依然认为,李先生造成了对方手指粉碎性骨折,因此将他移交到了丰台分局,拘留21天。
李先生说完,公诉人问,“庭下有3名被告人,有没有当时在场的人?”李先生看着被告席,用手指着曹致春说,“他是在派出所跟我谈赔偿的人”。“他就是那个骑自行车的。”李先生又指着坐在中间的戴海斌说。此后,与李先生遭遇相似的另外3名被害人先后出庭,他们都指认自己被敲诈的案件中,有曹致春在场,而戴海斌和马某则分别出现。这时,法官又问曹致春的意见,曹致春说“没意见”。
审理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
■庭审背后
被错拘者曾拒绝出庭
检方指证的7起碰瓷案件,只有4名受害者愿意出庭,这还是检察官多次登门拜访的结果。据检方介绍,他们找到受害者时,对方还以为自己又要被拘留了,根本不愿见人。检察官说明来意后,他们都执意拒绝出庭,检察官只好多次做工作,直到说明出庭可以“讨个清白”时,一些受害者才同意出庭。
昨天,被错拘者之一的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受此事影响很大,主要是已经有了刑事案底,害怕以后孩子上学会受影响。刘先生希望此案审结后能还自己一个公道,给予销案处理。对于被民警错拘的事,刘先生说“无暇再讨说法”。另据了解,被害人李先生已经向丰台警方申请赔偿2万元。昨天,李先生拒绝向记者透露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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