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石丽珠)今天,石家庄市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情况通报会公布了该市查处的7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截至目前,该市共受理各类举报398件(次),立案调查313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5人,受到刑事处罚2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挽回经济损失895.08万元。
7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是: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辛集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曹一民受贿案;新乐市教师进修学校原校长王书敏受贿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三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徐尚荣受贿案;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原主任张培君受贿案;井陉县沿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喜亮受贿案;井陉县沿庄村原村委委员李录安受贿案;井陉县测鱼村人李仓河行贿案。
精品栏目推介
· 杨柳青
· 燕赵论坛
· 纵横谈
· 一线写真
· 世说新语
· 明星传真
· 名家
· 直笔春秋
· 心灵独白
多媒体数字报纸
快速阅读 全屏阅读 下载阅读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业务 实习申请 网上投稿 新闻热线 友情链接
河北新闻网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center 2000-2007河北新闻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李海峰 郝斌 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 低俗之风 不良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88631166冀ICP证03001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