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严打非法传销活动 两年取缔窝点225个
东北网12月3日电 两年来,黑龙江省共查处传销案件62件,收缴罚没款601.69万元,取缔传销窝点225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33400人次,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件,移交313人。
今年11月1日、12月1日分别是《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两周年纪念日。1日,省工商局执法人员来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乡,为当地农民送法规及相关知识。
“经过两年的集中打击,我省的非法传销活动已经得到了遏制,但目前形势仍不容乐观,传销已由过去的传销商品逐渐演变成了一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敛财为目的,靠拉人头赚钱的商业欺诈行为。传销人员在发展下线过程中,以介绍工作、做生意、邀请出来旅游为幌子,诱骗自己的邻居、亲戚等到某地,然后采取‘洗脑’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等卑劣手段发展人员。”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处长王林表示。
省工商局提醒,组织、参与传销以及为传销提供方便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的《禁止传销条例》,对非法传销行为最高可罚款2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 杨霄九 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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