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皓)昨天,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召开《北京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新闻说明会。首都推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改革10年来,首次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对城管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予以明确统一规范。
处罚权限未增新项目
明年1月1日,该《办法》将正式实施。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所规定的13个领域、300余项行政处罚权,是国务院、市政府依据1996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首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实践的10年发展过程中,通过政府文件形式逐步赋予城管机关的。这次统一由《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予以明确,并没有新增的处罚权限。
处罚达千元可申请听证
《办法》规定了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处罚执法资格,执法时还要遵循回避制度。当城管执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要依法予以回避。对个人处罚金额达到1000元、对单位处罚金额达到30000元时,城管执法人员必须主动告知处罚相对人有依法申请听证的义务。对于城管处罚不满的当事人,还有权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多数执法领域协同作战
《办法》规定的13个行政执法领域中,城管独立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节水四个管理领域的全部处罚权,其他9个领域行使部分处罚权。也就是说,在这9个领域执法中,城管将与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分担。例如在实施城市停车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时,城管部门只能对违规设立停车场、停车场管理混乱等行为予以处罚;对违章停车行为人的处罚,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实施。
罚没物品无人认领将移交
《办法》规定城管执法人员有权扣押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但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损毁。需要返还当事人时,如果当事人拒绝领取或公告后无人认领,城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其中活体动物将移交畜牧农林部门。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表示,《办法》对13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做出了原则规定,具体行政处罚事项、处罚依据、申诉和复议方式等相关信息,市民可登录市城管执法局与千龙网合办的城管执法网上互动平台咨询了解,具体实施细则也将在制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RJ214
由城管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处罚权2市政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3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4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处罚权
5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6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7城市河湖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8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9城市停车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10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11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1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13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14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其他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