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莎)日前,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通知,共同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2007年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紧紧围绕“依法维权共促和谐”的主题,在12月3日至9日集中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氛围,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据悉,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将结合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访谈、青少年普法大赛和“争做学法用法好少年(好公民)”系列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推广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根据不同的青少年群体特点和实际,通过交流会、座谈会、报告会、论坛、在线交流等多种方式,帮助广大青少年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