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是一位护林员,为了做新婚家具,居然唆使自己的好友去盗伐林木。12月4日,王世悌、王长秋二人因盗伐林木罪分别被福建省永安市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和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元和3000元。
王世悌原是永安市一采育场的聘用护林员,今年24岁的他很想拥有一套崭新的新婚家具,可又不愿意花钱去买。思来想去,最后他竟然唆使自己的好友王长秋帮忙雇请陈五一、郑占进(另案处理)等5人,到自己管辖的国有山场附近的青水村“七十岬”山场盗伐杉木47株,立木蓄积近0.09万立方米。得知该山场主人发现杉木被盗后,王世悌又盗用其他护林员的钢印,盖在所盗伐的树头上,企图造成这批树木“已经被查处且盖过钢印”的假相。事后,他又担心弄巧成拙,专门安排工人把伪造的钢印铲除。直到森林公安机关开始查处此案,王世悌才投案自首。
(张燕 曾志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