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5日讯 记者陈劲松报道:中国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5日在《劳动合同法》宣传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少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前的这段时间,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违反和规避法律法规。
这些劝辞职工、逆向派遣和裁员等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也造成了负面影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议论。
刘继臣说,全国总工会始终高度重视这一事态的发展,并先后多次责成各地方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积极调查了解事实真相,采取有力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