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江国成、杨成军)记者5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今明两年我国政府将采取12项措施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有效缓解广大低收入群体和离退休人员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
国家发改委要求,2008年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幅度要明显高于前3年每人每月80元的平均水平,执行时间由原定7月1日提前到1月1日。
其它措施分别为,再次适当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对未纳入低保范围、但实际生活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居民,各地要采取临时补贴等措施救助。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活动。切实安排好老干部、军烈属和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等家庭的生活。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研究提高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扩大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范围。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政策。继续做好清理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增加住房供给,稳定住房价格。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增加补贴资金,稳定大中专院校食堂饭菜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