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大连12月7日消息(记者孙明花)大连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日出台了《大连市用人单位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社会披露办法》。
按照这个办法,今后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瞒报、漏缴社会保险费,非法使用童工等行为的,以及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工作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部门在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将向社会公开披露违法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违法行为等情况,必要时还可披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为便于全社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自律意识,从2008年开始,大连市劳动保障部门,每个季度将在大连市新闻媒体,大连劳动保障网公布用人单位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同时还会将披露的情况通报给工商、建设、公安、税务、安监、工会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