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兄弟姐妹比较多,我在家里排行老大。我们家经济条件一直不好,在我结婚时,我父母没有给我任何财产。当时我父母觉得有愧于我,就和我约定,将来我可以不对他们尽赡养义务。但是,目前我父母都已经70多岁,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我的弟妹们经济条件都很差,我目前是经济条件最好的,我父母提出来想让我赡养他们。可是,我的家庭负担也很重,我无法独自承担两个老人的生活。请问,我们以前约定我不用对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有效吗?
读者:黄军
黄军: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也不得任意放弃,它不以子女是否与父母订立某种协议为前提,子女也不得以订立了不赡养协议或者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不以对方的付出为前提,而是基于双方特殊的身份关系。父母因客观困难不能在子女婚时分给子女财产,在主观上并无过错,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放弃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你与父母的约定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社会公德以及伦理道德,因此它是无效的,从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你应该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程永杰李子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