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海12月10日消息(记者陈俊通讯员吴德权)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负担,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广西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对全区截至2007年4月30日的行政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北海市也结合实际综合情况,分别取消192项和降低208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于12月10日开始正式执行。
据了解,北海市取消收费项目的有公安、卫生、教育土地、民政等21个部门,取消的收费包括户口准迁证、门牌制作工本费、健康证工本费、渔港维护养护费、义务教育证书工本费、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工本费、土地变更登记手续费等192项。降低收费标准的有水产畜牧、卫生、建设、司法等23个部门,降低的收费包括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医疗机构评审费、疾病检验费、社会抚养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白蚁防治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护设施补偿费、公证费等2087项。此外,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4682项。市民可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查看。
据统计,取消收费标准的19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每年减轻北海市社会负担约1500万元,降低收费标准的208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每年减轻社会负担约2500万元。
目前,我北海市物价局已经通知相关收费单位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要求收费单位按规定从12月10日开始正式执行取消和降低收费项目。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有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通告不符的,可向物价部门直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