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明)12月4日,在长春市政府与市总工会举行的联席会议上,全国劳动模范刘桂荣兴奋地说:“党和政府及工会没有忘记我们,解决我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今后生活无后顾之忧了。”刘桂荣如此兴奋的原因是,会上副市长姜治莹表示市政府已把解决劳模困难问题列入民生计划,财政拿出350万元,为698位国家、省、市级困难劳模增加生活补贴,办理医疗保险,解决住房回迁补贴。
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年底前将陆续发放到劳模手中。
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冯占祥介绍,今年初,长春市总工会困难劳模民生问题调研显示,全市5245位国家、省、市级劳模中,月收入分别低于1100元、950元、850元者占劳模总数的13%。这些困难劳模平均月收入为601元,219位家庭人均实际收入临界最低生活保障线,607位没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等保障,部分困难劳模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难以承担扩大面积款项,住房回迁、改善居住条件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这份调研报告引起了长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由财政出资,把解决劳模困难问题纳入2007年长春市民生行动计划。
建立困难劳模生活补贴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全市低收入劳模月收入人均提高约350元,总体收入水平比他们的工资性收入提高了50%以上,基本达到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
制定城区困难农民劳模生活补贴政策。按照省劳模每月150元、市劳模每月100元的标准,由所在县(市)财政安排补助金,对困难农民劳模予以补助。目前该项计划所涉及的资金正在协调、落实当中。
为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劳模办理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此项工作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的积极配合下已经完成。
帮助困难劳模解决住房回迁补贴。在市财政局、民生办、房地局等部门的支持下,决定从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中安排150万元,为棚户区改造中无力回迁的困难劳模按照49平方米、54平方米、65平方米三个基本回迁户型提供扩大面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