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有华 通讯员/惠环 钢军 春梅)日前,清新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在审理一宗离婚案时,当事人双双把年仅两岁的女儿弃之公堂后离开,主审法官不得不当起了临时保姆。
11月6日,在清新县人民法院太平法庭,主审法官徐可明依时开庭审理原告薛某与被告徐某霞离婚一案。
原告与被告生育一男一女,儿子薛某振已10岁,女儿薛某仪不足两岁。就在法官宣布休庭时,被告的母亲抱着薛某仪突然闯进审判庭,把尚不足两岁的女孩放在原告面前丢下一句“把女儿还给你”就转身冲出法庭,被告没有在庭审笔录上签名就离去,原告见状留下一句“我也不要女儿”扬长而去。
女孩被这突然而来的变故吓得哇哇大哭,法官急忙抱起女孩进行安慰。被告重新到庭后情绪激动,表示只要儿子不要女儿。法庭人员对她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一个小时过去了,被告终于认识错误,同意带走女儿,并表示会好好照顾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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