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丁军杰王娇萍)“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识”今天起正式启用,意味着全国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从此有了统一的标志性“符号”,这是记者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举行的2008年送温暖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近年来工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的创新之举,是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载体。自2002年1月天津成立第一个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至今,全国已建立地市级以上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368个,组建率达100%;县级帮扶中心2300多个,组建率达80%。
据介绍,在各级工会的努力下,资金来源多元化、管理服务规范化、帮扶活动社会化的工会帮扶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截至2006年底,全国各级帮扶中心已累计筹集帮扶资金28亿元,帮扶困难职工1560万人次。仅2006年,全国各级帮扶中心就共计帮扶困难职工492.9万人次。
为进一步加强帮扶中心的建设,扩大帮扶中心的社会影响,今年8月,全总通过工人日报、人民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识图案,共收到来自25个省区市的264件作品,经过专家评审,全总书记处确定了全国统一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标识”。
全总保障工作部部长李守镇表示,标识的启用,将有力地推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标识由太阳、双手组成,太阳象征着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象征着党领导下的工会事业蒸蒸日上;红日映衬下的“双手”紧紧相扣,体现“帮扶”主旨,表现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向困难职工伸出“援助之手”,积极开展“救助、维权、服务”的性质和特点;紧握的双手,巧妙地构成了汉字“工”,既体现了“工会”,又代表了“职工”,同时也寓意工会发挥着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图案周围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汉字和汉语拼音组成,直观点明了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