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西省上栗县基层司法所在工作中当好“四员”,即矛盾纠纷调解员、刑释解教回籍人员帮扶员、法律法规宣传员和法律援助执行员,为群众排难,为政府解忧。
据了解,该县建立健全了镇(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做到了一般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片、重大纠纷不出镇(乡)。
近几年来,无一例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或转化为刑事案件。
目前,上栗各乡镇、村两级均已建立健全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帮教人员及帮教措施,根据帮教的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帮教办法,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工作。
上栗县基层司法所在抓好依法治校、依法治企及“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以外,还注重抓好各级干部、教师及企业法人代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同时,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开展法制宣传,下发法制宣传手册等方式,将法律知识送入千家万户,成为法律法规的宣传员。
为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该县基层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8件,其中诉讼案件96件,非诉讼案件112件,解答法律咨询2396人次。为当事人节省法律服务费用十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一百五十余万元。
柴黎 钟艳红 陈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