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全省推行“明码实价”
本报12月12日讯 今日,从省物价局传来消息,在我省明码实价试点县良好试验效果的基础上,2008年,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明码实价制度。“以前买东西,总要讨价还价,现在商店里的东西标多少卖多少,放心多了。
2006年10月,祁县作为我省唯一试点单位开始推行明码实价制度,目前,该县城区范围内已有98%以上的商户实行明码实价,这一数字在农村为60%,旅游景点则达到80%以上。“试行明码实价制度后,单个商品利润也许没以前多了,但薄利多销,我们的客流量和销售额比起过去都出现了增长。”祁县南国服饰广场负责人表示试行明码实价制度后,该广场的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1%,客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9%,实现了营业者与消费者双赢互信。
对于祁县试行明码标价制度收到的良好效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明码实价制度使价格信息进一步透明化,能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物价指数偏高的特殊时期,该制度更是防止不法商家哄抬物价、联合涨价等行为的有利手段。根据试点经验,2008年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明码实价制度。
另外,物价部门还透露,相关法律不健全、消费者观念落后仍是制约明码实价制度迅速推广的“瓶颈”问题,大面积推行明码实价制度需要社会各界努力配合。
又讯12月12日,祁县人民政府根据明码实价制度的推行情况,向50个单位授予了“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其中包括服饰卖场、大型酒店、美容美发店等类型的商业场所。
记者 黄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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