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勤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让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的干警们很受鼓舞,因为他们今年年初开始就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高检院的规定让他们的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了。
今年以来,临沭县检察院检察长共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其中有3起案件被临沂市检察院评为“精品案”。近日,在学习贯彻高检院发布的《意见》过程中,该院3名副检察长与全院干警交流了自己的办案经验。
高检院《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在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控告申诉检察等环节,抓住重点有选择地直接办理5类案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对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案件;由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更为适宜的其他重大案件。在交流中,临沭县检察院干警普遍认为,检察长直接办理“五类”案件,至少可以显现出“五大功效”:排除“干扰”的力度大;能够鼓舞全体干警士气;突破疑难案件所用时间短;办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认真仔细。
据介绍,以前该院有2名副检察长分别负责反贪局和反渎职侵权局工作,但他们都不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今年年初,该院改变了这种做法,将这2名副检察长明确规定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规定,检察长和其他副检察长每年至少要承办2起至5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今年10月,该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查了一起环境监管失职案,这是该院建院以来第一次立查此类案件。在立案的当天,就有一名领导出面求情,副检察长李政国对这位领导说:“我是这起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有问题找我,不要找其他人。”随后,李政国与其他办案人员一道,吃住在办案“一线”,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晓玉,外出调查取证。此案历时13天结案。最终,王晓玉因受贿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有些办案阻力是我们根本无法解决的,如果检察长出面,问题就好办多了,既不影响自身办案,又能解决实际问题,可谓一举两得。”反贪局侦查二科干警小赵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