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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曝光两起非法占地 政府多次协调无果(图)

村民在土地上干农活。据悉,此地已经被政府征回,但当地村民仍不肯离去。
村民在土地上干农活。据悉,此地已经被政府征回,但当地村民仍不肯离去。

  26亩已征地抢种十万株果苗

  深圳曝光两起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事件,政府多次协调至今无法收回

  本报讯 在一块早已被征为国有的土地红线范围内,种满了大量荔枝、龙眼幼苗,密度最大的地方竟然达到了每平方米上百棵果苗。据了解,这是深圳原村民为了获取征地青苗补偿款种上的。上周五,深圳市征地拆迁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了两起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不归还政府,甚至意欲获取征地补偿款的事件。

  种植了大量青苗的土地位于莲塘尾,此前早已征为国有。

由于早年间这里不通道路,政府并未派专人看守,并允许原村民在其上从事一些种植。原来应由福田区政府组织相关执法机关收回,但由于种种原因,地块上抢种的青苗在今年出现后,经征地拆迁办多方协调,目前仍未收回。“非法占用土地原归国土部门执法,但现在执法权已经下放到区政府。政府在这种问题上本就不应退让的,但目前还没有形成合力。”这位负责人说。

  至于另一宗位于民治街道办辖区内,被龙屋股份合作公司占用的国有土地收回问题,深圳市征地拆迁办、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区政府、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等单位间公文周转已有多次,但至今尚未收回。

  “曝光这两起个案,希望引起社会舆论关注,加快土地的收回工作。”深圳市征地拆迁办一位负责人表示。

  ■事件一

  ●位置:福龙路莲塘尾立交东侧一地块、立交西侧一地块、上坪股份公司置换用地地块、三洲田置换用地临时通道。

  ●面积:共约26亩。

  ●现状:被抢种果苗共计约102700株。

  征地红线内

  平均每亩3950株

  莲塘尾位于福田区侨香村附近,南接北环路,东邻下梅林,西隔石嘴山与深圳高级中学相邻。目前正在进行福龙路建设。根据深圳市征地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介绍,就在福龙路一处工地的附近,便是一大片在法律权属上虽已被征为政府所有、目前却被当地原村民抢占的土地。

  现场:征地红线内果苗密布

  上周五,记者来到了莲塘尾。这里的地块大致分为四块,在福龙路莲塘尾立交东侧有一块面积约为20677平方米的地块;立交西侧有一块约为11139平方米的地块;还有上坪股份公司置换用地地块,面积约为26680平方米;三洲田置换用地临时通道。

  在立交东侧一条宽不过4米、长约2公里的便道两侧,拉着政府在今年年初便立起的一道铁丝。据深圳市征地拆迁办的工作人员介绍,铁丝以内的道路两侧便是政府划定的拟使用的土地范围,因此,这道铁丝便是征地红线。据介绍,在政府拉起这道征地红线后不久,大量的龙眼、荔枝树苗开始出现在道路两侧。“这里抢种的龙眼、荔枝果苗约7万株。最高的不足1米,最小的不足20厘米。这块地的植株平均密度约17500株每亩。”深圳市征地拆迁办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抢种者就是上沙村村民。

  记者看到,这里的果苗密密麻麻随着征地红线的延伸,部分路段的植株密度达到每平方米100株。沿着这条小路继续前行,在一块约三亩的土地上,抢种的果苗约3000株,苗高约40厘米,果苗以征地红线为界,红线以外野草丛生,红线以内则密布幼苗。在福龙路莲塘尾立交西侧地块上,原村民抢种的龙眼、荔枝果苗约有25700株。

  据介绍,这几块国有土地上共计种下约102700株果苗,抢种面积约26亩。

  政府:征用时已给予补偿

  据介绍,莲塘尾土地原属于福田区下梅林公司、上沙公司和下沙公司集体所有。上世纪90年代时这三家原农村集体股份公司位于这里的集体土地便已被征用完毕,政府就当时原有的青苗果树给予了补偿。2004年,因福龙路建设需要使用莲塘尾片区130亩土地以及2006年深圳市三洲田项目置换用地时需使用莲塘尾片区100亩土地,政府对该土地范围内的原果树种植管理户再次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据介绍,这些土地在福龙路建设前是很难到达的,政府当年征地后出于成本考虑并没有派人管理,甚至允许原村民在这些地块上搞一些种植。深圳市征地拆迁办表示,这几块土地早已被征为国有土地,因此政府是不可能给予村民补偿的,而应该强硬地收回土地。

  根据《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21号)规定,对“从事旨在增加补偿金额或提高安置标准种植和养殖等活动的,不予清点、查丈和补偿。”而此次发现的抢种,四块地幼苗总数达102700株,平均植株密度高达3950株/亩,植株之密已远远超过了121号令所定额度(40株/亩)。

  ■事件二

  ●位置:布龙路西面上芬小学北侧。

  ●面积:总面积达16712.46平方米(约33亩)。

  ●现状:被占用出租,目前是一家建材市场。

  33亩储备地出租变身建材市场

  在深圳市建设新区大道工程的过程中,占用了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以下简称“特检站”)的一块待建生活用地。政府准备重新寻找一块土地交给特检站,由其建设生活配套设施。但是,在政府选好了一块国有土地后却发现,这块早就被征为国有的土地却仍被原农村集体组织占用着,并非法出租成了一家建材市场。

  政府:擅用土地多次协商无果

  这块国有土地位于布龙路西面上芬小学北侧,总面积达16712.46平方米(约33亩)。在龙华街道拆分后被划入了民治街道办辖区。据深圳市征地拆迁办介绍,土地原属于龙华镇上塘村龙屋合作社(自然村)集体所有,并在1998年时已被政府征用。相关费用早已支付给了上塘村委(龙屋自然村归属的行政村),属于手续完善的国有储备土地。

  但这块土地却被龙屋股份合作公司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批准手续的情况下,作为建材市场对外出租,现在开着一家华发木材门市,门市内堆放着大量的木材。“我们和宝安国土分局会同民治街道办已多次与龙屋股份合作公司进行过协商,但他们拒不移交土地给特检站使用。”深圳市征地拆迁办介绍。据了解,龙屋股份合作公司的理由则是,地块在征用过程中并没有得到龙屋合作社(原龙屋自然村)的认可,且原龙屋村尚有部分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未得到落实,因此这块土地应由其使用。

  龙屋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应落实

  “按道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是应予落实的。但经过我们与规划部门协调,发现该村范围内经过多年的抢建,已经再无空地可划。而根据相关规定,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就应该在该村范围内划定。”深圳市征地拆迁办一位负责人说。

  对于这次非法占地,龙屋股份合作公司也有自己的理由。在一份向国土部门提交的请示报告中,该股份公司提出,在深圳特区外城市化过程中,该股份公司享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包括:工商用地、居住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等用地指标39400平方米,除了大部分已落实外,还余下非农建设用地指标11741平方米没有落实。“该地块(指占用地块)一直是进行出租管理,收取的租金是我司及原村集体解决民生的主要经济来源。如不能将该地块退回我司继续使用,我司要求就近解决落实非农建设工商用地。”

  采写:本报记者 李斌

  摄影:本报记者 霍健斌

(责任编辑: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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