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九龙坡区含谷镇华新村,村民突击抢种小白菜 本报记者 时新 摄 |
300多亩土地闲置4个月 听说上级要检查村民忙种菜
本报讯(记者 时新) 昨日一大早,九龙坡区含谷镇华新村300多村民就走出家门,在300多亩被夷为平地的土地上,热火朝天地突击抢种小白菜和树苗。村民们说,这是为应对几天后的上级检查。
农田被推平欲建厂房
昨日下午,当记者赶到华新村时,眼前一片“热火朝天”——众村民们聚集在同一片广阔的平地上,拿着锄头、背着竹筐、弯着腰,以最快的速度往土里填菜苗,而且每行每列都排列得很整齐。
“这本来是租去盖厂房的,现在上级要检查,不能盖了。”60多岁的村民刘大妈干不动活儿,站在小土坡上打望。刘说,今年上半年,不少企业找到村里,希望能租用他们的土地建厂房,经过交涉后村民们同意了。
村民们说,凡是租出了土地的,都在8月30日收到了第一年的租金和一次性补偿款,分别是每户青苗费1800元、树苗费2000元以及每年每亩土地租金2300元,双方还签订了合同。随后,300多亩农田被推平,为新建厂房作准备。但由于各个企业的原因,厂房修建计划一拖再拖,土地也就从9月初起,被闲置至今4个月。
每天50元请村民种菜
据村民们说,上级部门可能过几天就要来检查,村委会似乎着急起来了。村委会赵主任从前天起就忙碌起来——找来挖掘机将土地大片翻松,然后到镇上其他村里到处收购小白菜苗和树苗,打算利用两三天的时间,使土地上快速长出菜来。
赵主任说,前日起他和村民们以5角钱一斤的价格,收购了6000多斤小白菜菜苗,另外还有1000多棵树苗。然后以每天50元的劳务费,“聘用”了300多村民,一起将6000多斤菜苗种入300多亩土地中。
为赶时间,村民们前日种菜直到天黑尽,昨日一早又继续,有的村民则负责统一规划。
将菜苗直接“插”进土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那些快速栽种好的菜苗横纵排列得很整齐,可走近一细看,却不是那么回事。因为每个种小白菜的坑挖得浅而平坦,菜苗不是种,而是直接“插”在土的表面,根部只用土稍微围上一圈,虽然是刚种不久,可菜苗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
村民们说,按照他们正常种菜的方式,根本不是这个样子,这样种很可能全部都不会有收成。“这完全是为了应付检查,恐怕检查一完,厂房还要照盖,我们都收了钱了。”村民们猜疑。而据一名租用了村里土地的企业工作人员透露,他们从镇农办打听到,检查结束后,华新村的土地还是可能用于建厂房。
村委会主任:村民自查复耕 不再建厂房
华新村村委会赵主任表示,村民们之前将土地租给企业,是因为他们对法律和土地的相关规定不了解。这次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就是要查处“以租代征”的行为,所以他动员村民们先自查、纠正,将土地整改复耕,就算检查过去了,也不会再建厂房。
村民们说,村里的要求是16号就必须全部种完;对此赵主任则表示:“今晚多半种不完了,可能还需要一天多……”
蒲万纯律师表示,“以租代征”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其违法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纠纷,任何一方都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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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征”属非法占地行为
“以租代征”是指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及缴纳有关税费,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以租代征”的六种表现形式是,一是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二是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三是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四是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五是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六是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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