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马朝丽)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为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石家庄市公安局将2008年作为“为流动人口办好事、办实事服务年”,对流动人员实行亲情化服务管理模式,努力为流动人口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2008年,石家庄市公安局将多措并举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规定的范围办理暂住证,取消各种前置限制,公开办证条件、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肃查处乱收费等问题;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治,取缔非法劳务中介组织,打击蒙骗、坑害劳动者的行为,协助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为流动人口营造一个良好的务工、经商环境;加强对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对侵害其人身财产安全,教唆、胁迫、引诱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案件,将依法及时立案,从严查处,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
精品栏目推介
· 杨柳青
· 燕赵论坛
· 纵横谈
· 一线写真
· 世说新语
· 明星传真
· 名家
· 直笔春秋
· 心灵独白
多媒体数字报纸
快速阅读 全屏阅读 下载阅读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业务 实习申请 网上投稿 新闻热线 友情链接
河北新闻网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center 2000-2007河北新闻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李海峰 郝斌 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 低俗之风 不良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88631166冀ICP证03001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