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听证会直面民意:保费调整仍为焦点
■本报记者 王宇新
12月14日下午,以“提保额、降保费”为主题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京举行。听证会现场讨论热烈,原计划3个小时的会议持续了将近5个小时。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会员公司向保监会提交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取投保人、公众、保险公司、专家等各方面意见。根据听证会结果,保监会将最终决定交强险新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方案。
虽然作为我国金融行业第一个全国性听证会,本次听证会亮出的“提高保额、降低保费”的主旋律受到车主的一致欢迎。
但面对交强险首年“账面亏损39亿元”的财报,交强险是否还存在“暴利”的嫌疑,以及分项赔付是否取消,交强险费率还有多大调整空间,求助基金的提取方式等热点问题,成为听证会上民众呼声的焦点。
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听证会开始不久,对交强险“暴利”质疑再次被听证代表摆上台面。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汇总结果显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交强险业务保费收入507亿元;尚未终止保险责任的保费280亿元,已经终止保险责任的保费(已赚保费)227亿元;对应的赔款支出139亿元;发生各类经营费用141亿元;投资收益14亿元;根据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交强险第一年账面经营亏损39亿元。
多位代表表示质疑,认为交强险首年“39亿元”的亏损账来自各家保险公司的“专题财务报告汇总”,而非审计报告。“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也明确提出是只对各公司提供的数据进行汇总,不发表意见,而且审计是各公司独立审计师的责任。就此而言,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汇总报告,至于它的真实度和可信度,我们保持存疑。”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中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处副主任陈剑指出。
“审计的委托应该由独立于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的独立第三方来委托,才能有效地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李广江的代理人、注册会计师陈胜华表示。
另外,交强险经营成本高于它的赔付成本也让不少代表产生疑问。“去年一年交强险赔付支出是139亿元,经营费用是141亿元。交强险的主要作用是用来赔付的,我们无法排除保险公司故意在财务上技术处理和做盈亏的可能性。”一位参会代表指出。
分项赔付是否可以取消?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有车主代表表示,交通事故赔付中,医疗费用赔付是个大头。而交强险费率调整后,医疗赔偿限额仍然只有8000元,这样的水平不适应目前的医疗水平,建议取消“分项赔付”,在12万元的责任限额内,应对交强险进行一揽子赔付。
“8千块钱的医疗费用,经历过交通事故的人,8千够吗?如果腹部、胸部或者头部出现的问题,恐怕都得上万了,真正在交通事故中发生死亡或者伤残毕竟是极少数。”一位社会公众代表表示。
而在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介绍与说明”报告中,对“集中调高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说明是:医疗、物损两个限额的小幅调整,将会对费率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以家庭自用车为例,据测算,如果医疗赔偿限额从8000元提高到20000元,预计保费将上涨30%-50%。如果物损赔偿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4000元,预计保费将上涨20%—25%。因此,集中调整死亡伤残限额,同时适当下调费率,是“双调整”原则下一个比较理想的方案。
对此,代理陕西车主蔡国峰参加此次听证会的律师刘家辉表示,这些数据的来源我们投保人无法考证,也查找不到相关的数据,但如果参考商业三者险的数据来看会比交强险低得多。
保费仍有调整的空间?
本轮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中,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中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约64%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为例,调整后的保费为950元,下调幅度将近10%。不过,对于这样的下调空间,仍有代表提出疑问。
“与商业三者险相比,保费仍然比较高。商业三者险不到1000块钱就可以保20万元,我觉得交强险的费率水分还是比较大。”一位车主代表表示。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相比没有优势。”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代表王丽梅表示,以某运输企业为例,按照商业三者险的费率,10吨的单车,以3000原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取得人财不分项保障30万元,但按照交强险现拟调整后计,该车4480元保费,取得人财分项保障12万元,差距仍然是以整数倍计。
而关于保险费率的确定,在调整方案中表述为“保险费率的厘定,是在总结历史经营数据的基础上,分析产品的成本结构,考虑外部环境以及经营成本变化的趋势,据此确定价格。这一过程除了要运用精算技术外,还需要考虑保险定价的一些基本特征和因素。”
刘家辉表示,照此说法,应公布历史经营数据和产品的成本结构,但现在仍然无法得知。
陈剑则表示,降价虽然是好的,但是保额应该提高到位。交强险保障的核心是保额的提高,要建立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现行制度中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保额按照每次计算,不管人数,换句话说,同一车伤害了3个人,如果按照新制度12万元保额的话,每人只能得到3万元。保额应该按照每次、每人多少来计算,这样才能使受害人得到足够的保障。
求助基金该如何提取?
此次听证会争论的另一个焦点就是关于尽快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对于救助基金的成立方式,代表们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代表们一致认为,从交强险中提取一部分构成救助基金是不妥当的。“应该从交通违章罚款中提取,违章的人要为自己行为买单”。刘家辉表示,从今年的投保率来看,只有38%的机动车遵守了交强险的规定,如果救助基金从保费中提取,就是少部分人、守法的人承担了更多的经济责任,使守法的人变相受到惩罚。
另一位参会代表则表示,即使从保费当中提取,也应该是有限制的。因为基金所需要的总量是固定的,而不应该是反复提取或者在总量不断扩张的基础上总在提取。“所以,当提取救助基金的时候,还该有其他的渠道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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