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技术伦理“匡正技术”的旨归,本是对人的生存终极关怀的一种深刻表达。但在现实性上,技术伦理“匡正技术”的效应极其有限。
技术伦理基于的技术 “事实”的不确定性,使技术伦理往往缺失确定性的存在之基,难以“提出充分有效的目标方向”。
假定技术“事实”具有确定性,确定性的“事实”的占有总是基于其充分显现,因而技术伦理总是滞后于技术及其效应。
假定技术伦理具有非滞后性,技术伦理与利益的深层对应性和利益的多元性,使不同的技术伦理理论间内在着的难以调和的冲突性,极大地减损着技术伦理的“合法性”。
假定技术伦理间不具冲突性,“物的依赖”社会的技术的“利润本性”,导致的技术伦理对技术“匡正”中的无法避免的“例外性”,往往引出“例外”的普遍性,使技术伦理存在着脆弱性。
如果某种单一因已能使技术伦理的效应极其有限,当难以减弱或消除的原因间现实地内在着非线性整合,那么,期望技术伦理成为技术的“伦理剃刀”仅是一种奢望,相反,在彻底性上技术却往往历史地成为伦理的或技术伦理的“技术剃刀”。在这个意义上,“匡正技术”效应的极其有限性,可能是技术伦理的 “宿命”。
(尚东涛/文 据 《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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