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新规力推环境执法人性化
本报讯记者郄建荣两本书将环境执法赋予人性化,重庆市日前实施的《环境执法导则》和《环境守法导则》得到了有关立法专家的充分肯定,他们认为,人性化执法可以很好地引导企业遵守环境法律,降低执法成本。
据重庆市环保局介绍,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制定的这两个导则目的很明确,《环境守法导则》是为了向企业宣传应当遵守或执行的环境法律、法规以及违法后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对违法情节轻微的企业,依据《环境守法导则》的规定,环保执法部门可向其发出《守法通知书》,指出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隐患,劝导企业应当遵守的规定、可能违法的行为以及因违法可能受到的处罚等。
重庆市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守法导则》主要从“环境保护准入制度”、“环评”、“三同时”、“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等十余项重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方面具体指导排污企业,细化企业应当和必须执行的制度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将加倍处罚、按日累加处罚、企业负责人个人处罚等处罚制度明确化,使企业清楚如何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从而降低违法风险和守法成本,环境执法做到了“教育先行”和“劝导先行”。
《环境执法导则》则主要是针对“环评”、“三同时”、“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现场检查制度”等十余项重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指导环境执法,细化环境执法操作规程,规定现场检查的各项内容,明确环境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文,为贯彻执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和加强环境监管增强可操作性。
有关立法专家认为,《环境执法导则》详细制定了环境执法操作规程,规定了现场检查的各项内容,明确了环境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文。《环境执法导则》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指导环境执法人员规避执法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