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有关部门领导做客本报解答读者提问一文见报后,引起读者关注。执法局究竟还有哪些执法的内容与市民的生活紧密相连?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可以找执法局投诉……昨天,记者在452项沈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职权中,整理出市民最关心的若干问题。
1、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有碍交通、影响城市市容的地点停放车辆。
2、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3、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规划预留绿地进行建设;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不按期归还;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在树上刻画或者张贴、悬挂物品。
4、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进行建设。
5、车站、机场、商店、宾馆、饭店、医院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内部厕所未免费开放的。
6、未经验收交付使用供暖设施;供暖达不到标准;不按期供暖或中断供暖。
7、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8、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擅自预售商品房;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9、出租汽车营运故意绕行、索取高价;出租汽车营运空车待租拒绝载客或强行并客的。
10、小公共汽车不给乘客票据或少给票据;向乘客索要高价。
当市民遭遇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附表中的电话投诉。
本报记者王远
行政执法系统信访投诉电话
和平效能大厅23508612、23508613
于洪分局信访办25310561
沈河投诉科24148029
浑南分局指挥中心24231669
皇姑分局信访办26740300
苏家屯分局指挥中心89822719、89829603(夜间)
大东分局投诉中心88724803、88726202(夜间)
沈北分局法规科89866926、
89863498(夜间)
铁西分局信访办25931173
棋盘山分局办公室88034722
东陵分局信访大厅84821020
蒲河分局88041870
张士分局2537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