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今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
公务员成为就业新热门
工作作风列入考核内容
公务员考核连续3年“优秀”,可以晋升一级,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被辞退,连续两年“基本称职”要离岗培训。日前,湖北武汉市出台《武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对公务员的考核将更加严格。今后,全市的公务员每年都要接受大考。
实行了13年的《武汉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同时废止。和旧规定不同的是:以往公务员只在犯错误和受处分时才会被考核为“不称职”。现在,公务员工作作风差、被投诉有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较严重的、没完成工作量的,在年底考核中都会被评为“不称职”。
不犯错不再等于称职
《实施意见》规定,武汉市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对优秀、不称职两个等次的评定标准进行了细化。
武汉市人事局公务员处处长张增祥介绍,以往的考核往往是不犯错误、不受处分就难以被确定为不称职,往往是“优秀”的“超标”,“不称职”的“稀缺”,而新的举措将彻底改变这种状况。
此次《实施意见》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各个等次标准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每个单位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能超过单位人数10%。被考核评定为立功单位、先进单位的,其优秀等次的人数也不能超过15%。
这种更具操作性的规定,有利于克服以往公务员只要不犯错误、不受处分就不会被确定为不称职的现象。
涨薪晋升与考核挂钩
以往,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很少与干部任用、职位升迁等奖惩挂钩。此次的《实施意见》将公务员的晋级、工资晋升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公务员的绩效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金要按考核结果发放。
按规定,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的,可以发给一个月的奖金。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或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在现任职务任期内,连续两年考核获得称职以上评价的,可以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严惩不称职公务员
张增祥介绍,《实施意见》加大了对不称职公务员的惩戒力度。根据《意见》,今后,公务员只要被投诉或被发现有不作为、乱作为且情形较严重,或者是出现年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10天等情况,都要被评为不称职。
凡年度考核不称职的,3个月内将被降职,降职后,职务工资也随之降低。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将按规定予以辞退。年度考核的结果,将存入本人档案。
年度考核将于每年年末开始,翌年2月底前结束。考核情况将报武汉市人事局审核验收。
(据《长江商报》、《长江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