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球实习生/杜远远)广州市一房地产商通过伪造土地使用证等文件,假造征地数千亩的事实,然后将“假征地”卖给政府回收,从中获利1.6亿元(详见本报11月28日A14版)。昨日,震惊全国的增城市特大土地诈骗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庭上,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梁培堃坚称,他受到了政府有关人员的指使,“假征地”其实是政府行为。
“我没有通天本领,只是一个小公司的私企老板,不是受到政府某些人的"指使",我哪能得到那么多的土地。”在昨日的法庭上,梁培堃仍坚持其在第一次开庭时的辩解,认为“假征地”其实是政府行为,自己是没有过错的。梁的辩护律师甚至认为,其当事人积极主动地协助政府收回土地,是有功劳的,梁某现在应该站在领奖台,而不是在审判台上。
对于公安机关称梁某逃匿的情况,辩护律师予以反驳:梁某的大量资产仍留在增城,如果是有意诈骗,为何没有在案发后尽快逃离?
对于梁某“政府主导行为”的辩解,公诉人予以驳斥,并称其只是对犯罪过程断章取义的理解,权钱交易不能抵赖。
公诉人称,该案的焦点是梁某获得上千亩土地的过程是违法的。梁某早在2003年就利用伪造材料非法获得了大量土地,然后到了2005年趁政府回收土地之际,看到有机可乘,又铤而走险再一次造假获得了上千亩土地,可以说整个犯罪过程是连续的,具有主观上的犯罪动机。
公诉人称,同时,政府个别人员的违法行为并不能以偏概全为整个政府部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