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光明为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安徽省池州市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捕、公诉方式进行改革,推出了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圆桌公诉”制度。
陈某就是“圆桌公诉”的受益者。陈某使用暴力手段对一名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时,未抢到钱财却被司机制服。
由于犯罪时离十五周岁还差两个月,池州市贵池区检察院经与区法院协商,决定采取以“圆桌公诉与审判”的方式进行庭审。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以座谈的形式围坐在圆桌前。公诉人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对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为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作了详细的综合分析。被告人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做了如实供述,多次讲到现在很后悔,并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陈某父母悔恨自己,由于他们双双在外打工,对孩子监护不到位,负有教养责任。其母表示,将留在孩子身边,切实担负起监督和教育的责任。最后,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了解,池州市检察院近年来强化机制创新,通过实行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以案件质量为核心的业务工作机制,建立了以目标管理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管理机制,实行办案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极大提高了案件质量。去年池州市检察院再次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