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凡在广东境内购买船舶的新船主不用因未与原船主共同办理船舶所有权过户手续而发愁了,新船主可凭广州海事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定材料按规定到相关海事部门办理所有权注销和注册登记手续。这是广东海事局与广州海事法院近日签订的《海事管理和海事案件审理相关业务协调机制》规定的。
近年来,广东海事局与广州海事法院在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沉船沉物打探、海上实施保护、无主船的处理、海上行政决定的强制执行、船舶扣押、拍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两家机构本着规范航运秩序、保障航行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促进安全发展的原则,在总结多年协作配合的基础上,于近日共同签订了上述业务协调机制。
游春亮 许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