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决定 (2007年12月2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 职 名 单 决定免去宋北杉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
关于接受崔伟辞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崔伟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 命 名 单 任命:
柯汉民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闫喜春为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关于柯汉民代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
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柯汉民代理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