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2月22日专电 (记者姜涛)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朱勤虎在此间表示,江苏省已经对28种刊登任意扩大产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扩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这些药品在江苏省内的销售。
朱勤虎在12月2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段时期以来,以公众人物和专家的名义证明药品疗效的广告屡禁不止,老百姓对此反应强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严格按照国家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批药品广告。在媒体上出现的以公众人物和专家的名义证明疗效的广告一部分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是完全意义的违法广告,另一部分是在经过审批后有意篡改广告内容后进行发布的,这两种广告都属于虚假广告。
为治理违法药品广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台了专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组建了省市县三级药品广告监察员队伍,加强药品广告的检查和监测,对在检查和监测中发现的11起2024条违法广告进行警示公告。
根据从今年8月份起颁布实施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违法广告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暂行规定》,江苏省对严重违法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此类药品在江苏省内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对违反暂行销售决定继续销售药品的企业,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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