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学毕业生当村官渐成“气候”时,河南沁阳市却在尝试一种全新的村官模式:科级干部“降格”专职担任村支书。这一模式早在2000年就开始推行,2007年形成规模。沁阳市委组织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沁阳市先后从机关和集体企业,选调63名在职、不在职的正副科级干部和企业厂长、经理,下派到农村基层组织,其中包括沁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等。
这些干部在村里大多担任村支书、副支书等职,而且这些干部任职的村子,90%以上都变了样。
近年来,大学生村官全新亮相,不久前还出现了镇里干部带领村民外出打工当“包工头”的新闻……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科级村官”的出现,值得我们进行一番思考。
首先,从历史来看,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政府资源始终过多向城市倾斜,对农村承担的公共管理比重比较小。村官家长化、村官空置化两个极端,成为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一块巨大“短板”。从沁阳的实践来看,“科级村官”的有益的尝试让“乱村由乱到治,落后村由弱到强,村庄发展由慢到快。”这种政府资源和人才资源的“下放”不仅带来了发展与进步,其本身更是制度的进步。
其次,从现实与未来看,村级建设是县域社会稳定繁荣的基础,只有眼睛向下,夯实这个基础,持续发展才有保障。十七大报告在谈及改进党的作风时指出,要“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发展中忽视“打基础,利长远”,有着很大的普遍性。而之所以如此,是源于单纯强调经济发展速度,形成了一股急功近利的风气,进而影响到行政资源的结构性分布,以及政绩考核中的某些偏颇。而“科级村官”的实践,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地尝试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强农村建设,向着“打基础,利长远”的方向布局。
实事求是地说,沁阳市的“科级村官”,数量还相对有限,结构上也相对单一,这与当前村级建设的现实需求相比,“含金量”还不能算高。不难理解,这可能还是在干部资源的有限性、干部当“村官”的积极性与财政对公务员待遇的承担性等方面,尚不能满足“科级干部当村官”的全部要求。
解决这些难题,笔者以为,还需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应正视干部资源有限与财政负担较重等问题,在政策上加以扶持;干部当村官的积极性问题,则应通过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对“村官”的价值进行必要舆论引导以增强其成就感等方式来体现。“村官”人才的资源广了,积极性高了,农村发展才能真正提速,和谐社会才能离我们越来越近。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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