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天公布的今年四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居民购买住房意愿降至历史次低水平。调查的7个大城市除广州和重庆外,居民的购房意愿均较上季度下跌,其中北京、天津降幅最为明显,分别较上季度下跌7和3.5个百分点。
从居民家庭收入结构来看,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意愿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而降低,但高收入家庭仍有较强的购房冲动。(12月21日《京华时报》)
显然,居民购买住房意愿降至历史次低水平,与央行多次上调存贷款利率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贷款利率的上调,让一些购房者对贷款心存敬畏,购房意愿大大减少。但是,央行不能把居民购买住房意愿的下降当作是自己的政绩,居民购买住房意愿下降,只能说明居民的收入在房价面前仍然偏低,居民买不起房。央行应该把住房价格降为历史次低水平甚至是历史最低水平作为自己的努力方向,只有房价下降了,居民能够承受得起了,央行说起居民购买住房意愿降至历史次低水平才可以理直气壮,否则,这个调查就没有多少现实意义。
我们必须看到,居民购买住房意愿的下降,并不意味着居民对住房需求的下降,也许,居民的住房需求反而有所上升,只是在高昂的房价面前,很多居民感到无能为力,买不起房,自然导致了购房意愿的下降。换句话说,居民购买住房意的下降,是居民收入偏低的一个特征和体现。如果收入高了,能够买得起房子,居民购买住房的意愿还会下降吗?央行不是调查说,那些高收入家庭仍有较强的购房冲动吗?显然,居民购房意愿下降,实际上代表的是购买力的下降,收入的下降。
今年以来,央行六次上调存贷款利率,这加重了那些已经办理按揭贷款买房的购房群体的经济负担,由于月供大幅增加,超过了一些购房者的预期和承受能力,结果被房子套牢,被按揭贷款套牢,他们叫苦不迭,有的甚至后悔当初的买房冲动。这些购房者的遭遇,成为准购房者的前车之鉴,很多人担心,自己一旦买了房子,也会重蹈覆辙。加上贷款利率之高,早已超过了普通人的承受能力,他们哪里还敢再奢谈什么买房,没有了购房的想法,购买住房意愿自然也就跟着下跌。
而据国家发改委11月份房价指数统计,11月份,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0.5%,新建商品房中,经济适用房、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9%、12.8%和13.5%。居民实际收入与房价是此消彼涨,加上贷款利率上调,差距进一步拉大,居民哪里还敢买房子,哪里还能买得起房子?据央行表示,人民银行今年第六次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是为了缓解国内物价水平的上涨压力、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然而,央行的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对楼市似乎无效,虽然说深圳出现了房价下跌,但那是开发商玩的“先提价,再降价”的游戏,房价看似下降了,但与之前相比,价格仍然处于高水平位置,房价实际上并没有下跌。
央行的调查告诉我们,在通货膨胀面前,在高昂的房价面前,居民的购买力大幅下降。居民购买住房意愿降至历史次低水平,既不是央行的政绩,也不是央行的功劳,央行不能引以为豪,相反,更应该引起反思,如何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调控政策,在将居民的购房意愿“调”下来的同时,也能够将房价调下来,这样,才能显示出价格杠杆的作用,也才能体现央行的政绩。(墨客)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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