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石化总厂再爆腐败案
原销售中心经理受贿逾200万昨过堂
本报讯(记者/陈球 实习生/杜远远)继本月20日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原副厂长吴大邦涉嫌受贿后,该厂原销售中心经理王会奋也因同样的罪名受审。据指控,王会奋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成品油销售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违规增加成品油供应量提供“帮助”,收受贿款共计200多万元。
昨日,王会奋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堂。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0年,王会奋在担任中石化广州总厂运销部副处长期间,利用其掌握总厂成品油计划销售和出厂的职务便利,为周某炒卖油品提供便利,先后收受周某贿送的人民币27万元;同时为李某增加1998年一三四季度每月千吨工业燃料油的指标提供便利,先后收受李某贿送的人民币90万元、港币20万元。
2000年9月,王会奋在担任中石化广州分公司销售中心经理期间,为原江门市江海石化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某在2000年第四季度每月增加千吨的柴油配置计划提供帮助,于2004年收受王某贿送的人民币63万元、美金1万元。
2006年12月25日,王会奋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了其收受钱款的事实,并在家属的帮助下,主动退回了赃款及非法所得500多万元。
公诉人表示,鉴于案发后王会奋主动自首,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希望法院量刑时有所考虑。
面对指控,王某认为他只是听从上级领导的安排。王某称,他没有对任何一笔销售清单签字或者审批,事前都是上级领导打电话过来要求照顾。对老领导,他凡事言听计从。王某辩称,虽然拿了不该拿的钱款,但是所作所为并没有违反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没有给国家造成任何损失。
在庭审总结陈词阶段,王会奋痛哭流涕,“我没有一天不在悔恨。我仅仅29岁就成为处级干部,可是我辜负了党和政府的培养。我认罪,希望法院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