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时报
昆明市四部门今起联手为农民工讨薪
今天起,市劳动保障部门将联合建设、公安、工会,在全市各县(市)区范围内展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即将到来的新年和春节,能装着一年辛苦打工挣来的钱回家过年。
据介绍,此次的专项检查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各部门明确分工,配合实施综合治理。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将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尤其是加大对建设领域企业及有工资拖欠行为企业的农民工工资追缴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
此外,建设部门配合做好对建设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查处,并负责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的清欠。公安部门主要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欠薪逃匿违法行为进行严查,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证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会组织将负责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贯彻劳动保障方面的监督活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每逢年底帮农民工讨薪是他们一年一度的日常工作。从今年10月至今,劳动保障部门已自行组织人员,开展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检自查以及执法检查。今天起的专项检查还集合了相关部门,力度将更大,并将针对全市各县(市)区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工地、加工制造企业、餐馆服务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实地检查分5组展开。检查内容除包括各用人单位按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外,还有各地是否建有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执法检查将持续到明年1月底结束。
据悉,今年的专项检查有一个明确要求,即每名专职监察员检查户数不得少于15户的标准来确定检查用人单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5万元以上或涉及30名农民工的,必须上报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督办;对拖欠工资10万元以上或涉及50名劳动者的案件,须上报由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督办。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人员表示,被欠薪的农民工可按欠薪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就近向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昆明市劳动保障监督举报电话为:3352415,要查询各县区投诉电话,也可通过这部电话询问。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部门将按属地原则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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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已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000万元
2006年11月,昆明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款专户,并按合同工程价款3%的比例向该账户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否则不予开工。工期超过1年的,需按年度工程预算3%的比例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从去年11月至今年10月,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已存保障金3000万元,其中己支取400万元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对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逾期不支付的,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可会同开户银行和施工总承包企业从工资保障金内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同时将支付情况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补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年为2万农民工追缴欠薪1亿多元
到目前为止,昆明市在近两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中,已为2万多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亿多元。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也因此连续两年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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