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满生拿着工会会员证,非常茫然。 |
月头签合同 月尾就炒鱿
●深圳龙岗平湖中学涉嫌规避《劳动合同法》
●10多年教工被骗签合同
●校方称此乃上级教育部门的人事制度改革
■新快报记者 陈文
深读指引
在平湖中学服务了十几年的多名教工,被学校骗补签合同后不到一月即被炒。而这一决定竟然是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即将生效前的劳动纠纷潮中,行政主管部门涉嫌采取措施规避新法,此事件也许是第一例。
透过此事件中劳动者争取自身权利的曲折过程,可以看到政府部门与法律机构在维护社会正义面前的漠然,虽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却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也为此叹息:"你一个人就是去罢工,谁会理你?中国劳动者,必须建立和拥有一个强大的工会,这个时候到了!"
2007年12月24日下午,一叠反映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中学为规避《劳动合同法》,通过不恰当手段,与多名教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旋即强行将他们解聘的投诉资料,放到了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的桌面上。
孔祥鸿副主席神情凝重,认真阅读了这些资料。之后,他无不感慨地说,“从目前发生的一些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看,《劳动合同法》公布到实施前的这段过渡期,从法律上没有衔接好,才使得不少用人单位有机可乘。”
学校要求教工签空白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辖区内,拥有4所小学和一所中学。环境优美的平湖中学,就是其中唯一一所中学,其主管单位是街道教育办。
今年7月5日,平湖中学的聘用教职员工,得到了学校的通知称:为了接受上级的检查,学校要和大家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只要大家在合同上把自己个人的资料填好,并在后面签字就可以了,并要求大家在第二天,也就是7月6日上午10点前,交给工会主席邱玉焕。
同时,学校还对大家提出了要求,这样做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希望大家及时配合。如果因为哪位教职员工没有及时签字,影响了检查成绩,就扣发今年3月到8月的补贴,甚至下半年的工资。
“当时给我们的通知都是口头传达,没看见书面通知。”一位学校聘用教工对记者说。
仍在校任教,不便透露姓名的一位老师证实:“学校2006年没有和大家签订合同,在2005年张伟来当校长之前,聘用教工总体还是比较稳定的,合同也同样没有年年签,也就是自动延续合同。”他补充说:“而今年7月和大家签的合同,里面是空白的,包括日期。”
陈满生和唐林凤夫妇、廖韶俊、向仲兵、马丁兰等人,也从工会主席邱玉焕那里得到了相同的通知。
唐林凤、向仲兵、马丁兰等按要求陆续向校工会上交了合同。被大家一致认为工作最忙的陈满生,却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他的解释是,他看到是个空白合同,心里就不想签,而且一忙就忘了,后来他妻子唐林凤还催过他。
空白合同变成当月底到期合同
合同一式两份,学校教工各一份。但是,当教工的那份合同发下来后,大家发现了问题。
问题一:签署日期,本来签署时间为2007年7月6日,但合同签署日期被统一填成了2006年9月1日。
问题二:聘用时间,按常规,聘用时间应该从签字之日起往后延续,即从2007年7月6日到2008年7月6日。
原本里面空白的合同中,聘用时间却被统一填成了“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
问题三:冒充签名,更让陈满生诧异的是,他根本没有上交合同,“学校却安排人冒充我的签字,写上了我的名字,也发回一份给我,从字体上一看就不是我签的。”
学校通知8月1日起解聘8名教工
7月14日学校通过总务处,突然向聘用的8名在校工作了10到15年的教职员工发出了“不再续聘”的通知——“你跟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2007年7月31日到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请他们从8月1日起卷铺盖走人。
廖韶俊从22岁起就开始进入该中学工作,现在已经37岁;向仲兵19岁来到学校,他和40岁的陈满生夫妇都为平湖中学服务13年。而工作时间较短的马丁兰也在学校渡过了整整10年光阴。
因此考虑到他们“曾经为学校做出的贡献,学校适当补助,廖韶俊、何远明、徐明珍每人补助5000元;其他岗位(陈满生、唐林凤、向仲兵、马丁兰)每人补助4000元,练秋香补助300元。”
学校提出的补贴方案,也立即遭到了所有解聘教职员工的断然拒绝。后来,其中的何远明、徐明珍两位员工经平湖教育办协调,在其他地方安排了工作,练秋香则回了老家。
但陈满生等五人,决定要问个清楚明白。他们认为,合同是学校以应付检查诱骗大家签订的。“有谁见过合同到期后才签订的事情?谁的合同日期会倒着签署?”陈满生说,“这不是欺骗是什么?”
教工称不知道是补签合同
但学校认为没有欺骗。这时,学校拿出了一份“书面通知”,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是让大家补签合同。
记者于12月初,在这5名员工后来聘请的余和生律师那里看到了这个通知。
通知说:“2006—2007年度聘用合同因当时校庆工作繁忙等特殊原因而未签订,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必须完善用工合同手续并接受上级检查。因此,现将聘用合同一式二份发给大家,请务必将第一项乙方受聘人详细资料填好后细阅合同,并在第7页处签字。然后交给工会主席邱玉焕。因期末工作繁忙时间紧迫,请你务必尽快落实为盼。(7月5日前到邱玉焕主席处领取合同,7月6日上午10点前,交给工会主席邱玉焕手,合同一式两份。)”
但这5位教工表示,这个书面通知当时他们根本就没看到,如果看到了,他们就不会轻易去签这么一个合同。
有教工对记者说,“学校当时并没有人手一份的把签合同的书面通知发给大家,这么重要的事情,应该人手一份,收到后签字。但我现在都没有看到。”
校工会:这是学校决定我们也没办法
接着,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学校工会。廖韶俊说:“我们都是工会会员,也交纳会费,每个月三块五。出了这样的事情,工会不但没有和我们协商一下,一点信息也没有透露给我们,而且还帮着卖我们。”
他们首先找到了工会主席邱玉焕。邱玉焕说:“这是我们班子的决定,找我也没用的了。这是政策性的东西。大家不要把问题搞大,最好在校内解决嘛。”
记者向工会主席邱玉焕求证,这个合同签署的过程和员工被炒前后,工会有没有代表这些工会会员与学校交涉、协调,如何协商解决?
他表示:“工会确实也没提出方案,这是学校的行政决定,学校有权利做这样的决定。我们也没办法。”
校长张伟 大曝内情
教育部门要求学校炒掉老教工
2007年7月25日上午9点,何远清、陈满生、向仲兵、廖韶俊找到了张伟校长。张伟对此做了解释工作。
他表明了三个观点:
其一,工龄长的教工不续聘,不是他们工作不好,是教育部门的统一要求,是政策要求。
其二,给被炒员工的经济补偿是学校自己决定的,上级还觉得给多了。
其三,学校与大家签合同有不妥的地方,但没有欺骗教工,希望多理解支持。
对于解聘的理由,他说:“今年不给你们续聘,并不是说学校因为你们工作上的问题。你们也知道,这是个大的气候,上面的一个要求规定,平湖的4间公办的小学和我们这间公办的中学,对你们这些连续聘用时间比较长的员工,今年全部都不续聘,所以这个呢希望你们理解这点。
下半年就要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所以学校实际上这个也是跟人事制度改革相接轨的一个决定,这次也是我们街道上面要求5间学校,对于连续续聘时间比较长的,都不再续聘。”
对于是否诱骗签订合同,张说:“我是需要你们理解的,知不知道?因为这是一个政策性的东西,我们无法不按这么个去做出这么一个决定。”
接着双方发生了争执。校长张伟说:“合同的事,我跟你说,你们要知道,就是学校跟你们签合同,签一个月也行,签两个月也行,签半年也行,这是一个双方自愿的,是不是?就说我学校这样跟你签,你愿不愿意?”
陈满生说:“《劳动合同法》说10年以上的,应该跟我们签无固定长期合同,你又没跟我们协商,又没说什么,叫我们签了,过了几天就把我们炒掉了。”向仲兵质问:“你有跟我们协商的吗?”
谈话最后不欢而散。
平湖街教办主任:曝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
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不超过两年
12月20日,龙岗区教育局人事科钟科长,接到记者希望了解实情的电话后,非常不情愿。他说,都几个月了,有什么好了解的。我都忘了,我不清楚情况。是不是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也不清楚,要不你去问教办。他们不是在打官司吗?或者请你们直接去问法官吧。
记者又拨通了平湖街教育办林主任的电话,他称正在北京培训,于是通过电话对记者说,“教育办是根据上级的人事制度改革精神,要求各个学校理顺人事关系的,再说学校是独立法人单位,他们有用人自主权,我们无权干涉。这与规避《劳动合同法》没有任何关系。”
他承认,“今年6月,教育系统开了会,布置讨论了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对于平湖中学等学校不再续聘那些教工,不违反《劳动法》;我们在决定之前,我亲自找法律部门了解和咨询了,说明从法律上,这样做不违法。何况《劳动合同法》还没有实施。”
他最后也承认,“教育系统的人事改革,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做的,有个文件规定——所有聘用的老师的合同,要一年一签不超过两年。”对于如何理解“一年一签不超过两年”,林主任没做解释,他说,“这个只有教育局才能解释,最好问教育局。”
为此,记者立即联系龙岗教育局局长藏动。一听到记者需要了解此事,他礼貌而含糊地表示:“这个事情我不想谈。我在开车,对不起。”然后立即挂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