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东直门分会日前为消费者王先生就其所洗的一件价值8000元的西服丢失与洗衣店多次协商后,达成赔偿协议,洗衣店赔偿王先生2500元。针对此类情况,“消协”的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送洗贵重衣物时,应及时“保价”。
前不久,王先生将衣物送到了一家洗衣店清洗,约定四日后取,可当在约定的时间领取时,却被告知衣物被他人误领走了。于是王先生提出要赔偿4000元,可店家不予接受。于是,王先生投诉到“消协”东直门分会寻求帮助。
“消协”的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与双方就赔偿金额争议的主要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同时根据《北京市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的“赔偿原则”的条款规定,进行了调解,最终王先生拿到了赔偿金。
类似问题也发生在消费者陈女士身上,她在一家洗衣店清洗价值5000元的提包时,并没有提出“保价”清洗,只按30元交了清洗费。后发现包已被洗变形并有云样印迹,经再次整洗后,包无法恢复原样而且越整越差,陈女士当即要求赔偿,但店家始终没出面解决问题。
“消协”东直门分会接到投诉,详细了解情况后,多次找洗衣店经理调解。根据《北京市洗染行业经营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洗衣店明知是贵重物品,在清洗时没有向消费者提出“保价”要求,应承担主要责任,经几次协商,该洗衣店终于同意赔偿陈女士3000元。
针对这类贵重物品被洗坏而引发的赔偿纠纷,东城“消协”提示广大的消费者:一是保留好购买贵重衣物的发票,以便在清洗衣物时一旦发生损坏和丢失能提供出依据。二是在送洗价值2000元以上的贵重服装时,最好实行“保价”清洗,即消费者送洗衣物时,就应提出衣物的价格,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做出书面“保价”清洗的约定和支付不超过议定价格5%的“保价”清洗费。一旦因经营者的责任造成衣物损坏、丢失时,能予以“保价”的全额赔偿。 李婕RJ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