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韩洁罗沙)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26日说,2008年政府将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将从现行的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
余功斌是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透露这一消息的。
他介绍,目前新农合筹资标准是50元左右,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2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中央和地方的补助标准也是参照新农合的标准,不低于40元。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财力的增强,明年政府将继续提高对这两大医保制度的财政补助水平。
余功斌说,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老百姓有钱看病的问题。
他指出,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框架,主要由五项制度构成。面向农民的新农合制度已经有7亿多农民参加;面向城镇就业群体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已覆盖1.7亿人;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从今年开始在全国79个城市试点,明年要扩大到50%左右的城市,2009年将达到80%左右的城市,并于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城镇未就业居民。
他说,此外,还有一个兜底机制,就是面向城乡贫困居民的医疗救助制度。主要是帮助困难农民和困难城市居民个人缴费。对于通过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之后,个人仍然难以负担的费用,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来解决大病负担问题。
余功斌说,如果上述五项制度分别覆盖了相应的人群,就意味着我国的医保制度实现了全覆盖。现在城镇职工在制度层面上已实现了全覆盖,但还有一部分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参保。明年新农合制度将实现全覆盖,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也将在2010年实现全覆盖。按照这个目标,到2010年,我国所有城乡居民都将享受到医疗保险。至于保障水平,要先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然后再逐步解决提高保障水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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