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12月27日电 今天上午,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全国首部耕地质量管理地方性法规——《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已由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湖南耕地质量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耕地质量好坏,不仅事关粮食安全,还直接影响到食品的质量。近些年来,湖南耕地质量及其管理面临许严峻问题,地力下降、中低产田面积增大、基础设施薄弱、污染及酸化日趋严重、补充耕地质量普遍较差。目前,全省耕地20%有机质很低,34%缺钾,47%缺磷,耕地用养失调、地力衰退。造成上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耕地质量管理不健全。
为此,湖南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89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的第006号和第038号两个议案。随后,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将制定《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列为2006年地方立法调研项目。经过长达两年时间的调研和完善,2007年7月下旬和9月下旬,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十九次会议两次对《条例》进行了审议,并于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上高票获得通过。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标志着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迈出了坚实一步,对推动全国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具有划时代意义。据了解,农业部向全国转发该条例,要求各地借鉴湖南的做法,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本区域耕地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周立耘、刘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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