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2月28日电(记者姜敏)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2008年这个市特困户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将由10平方米提高到12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将可享受廉租房补贴。
据沈阳市政府秘书长张景辉介绍,廉租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也就是“给钱”和“给房”两种方式。
“给钱”就是政府给符合特困条件的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让其自行租房。而“给房”是指政府提供住房,按规定收取一定的租金。
据了解,这个市目前主要采取第一种方式,截至2007年11月底,沈阳共发放住房补贴2200万元,使6430户居民受益。沈阳市房产部门表示,此次补贴保障标准提高,是指能享受“给钱”这种政策的人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