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开远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获悉:原医保中心主任黄灵因犯受贿罪,已被开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反贪局办案干警介绍,今年3月接到群众反映后,反贪干警就开始对黄灵受贿案进行侦查。
侦查结果表明,黄灵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各医疗单位分配定额医疗保险资金的过程中,多次暗示或接受医院贿赂。检察院于今年11月向法院指控称:2005年初,该市某医院两次到其办公室,向黄送款3万元。原某企业医院又分别到其办公室和家中,送款两万元。另一企业医院因医保资金超支130万元,为求得关照,先后向其送款6万多元。此外,黄还以某电脑公司入干股的形式,获利8000元。经查证的黄灵受贿的金额为12.1万元,其供述的受贿金额6.5万元。
开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黄受贿金额7.1万元,因其在案发后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且认罪态度较好,故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两万元。(记者任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