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2月30日电 (记者 卜云彤)海南6个民族自治县成立20年来,经济社会建设取得很大进步,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倍。
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南保亭、白沙、陵水、昌江、琼中和乐东6个少数民族聚居地成立了民族自治县。
20年来,各民族自治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倍。按2006年的统计数字,当年6个民族自治县生产总值达到96.07亿元,而1987年的生产总值仅有8.64亿元。一批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重点工程陆续建成,民族自治县的发展基础得以夯实,城乡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6个民族自治县地处海南生态核心区,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各族人民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放在首位,下大力气保护好青山绿水,民族自治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0%,天然林面积占全省的比重达到78%,水源涵养林面积占全省的比重达到65%,为海南生态环境保持全国一流水平立下了汗马功劳。
20年来,海南6个民族自治县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明显改善。43.7万少数民族村民告别了茅草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6倍,贫困人口发生率由20年前的40%下降到2.9%。到2006年底,全省少数民族干部22664人、占干部总数的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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