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明年1月1日起,最后一批17个县的销售电价与所在地级市实行同网同价。至此,全省所有县的销售电价与所在地级市实现了同网同价,全省电价价区由原来的71个减少为21个。
据省物价局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广东实现了以地级市为单位的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但由于种种原因,至2007年初尚有50个供电趸售县未完成改革,这50个县(市)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电价远高于所在地级市水平,这些代管县的平均电价每千瓦时普遍高于所在地级市0.10元左右。
经过三年努力,至今年年底,最终实现了全省代管县销售电价与所在地级市同网同价。按去年的销售电量计算,全省所有县的销售电价与所在地级市实现了同网同价后,年降价金额为17.35亿元。(戚耀琪 高诒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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