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本应赶工忙!有人分析与新法禁强检乙肝有关,员工担心被“炒鱿鱼” 本报讯 记者陈辉报道:记者通过有关渠道获悉,包括广州在内的珠三角地区,年底前“突击”体检乙肝的企业比往年明显增多。有关人士分析,这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下月1日施行,而企业为员工强检乙肝将遭1000元罚款密切相关。
昨天,广州天河车陂一家电子厂对总部300多名研发人员体检,包括乙肝、胸透等项目。这家企业一名员工致电本报,说出忧虑:工厂从未给员工体检过,临近年底工作正忙时,突然安排体检显得蹊跷。
每年年底并不是体检高峰期,可今年年底大不同。这两个月内,东莞、南海、佛山等地均发生大型企业为员工突击体检的情况。东莞一家电子集团强行对3000名员工体检,佛山禅城区一科技公司也为3000多名员工体检……广州一家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说,每年年底是单位体检的淡季,许多单位忙着赶进度,但今年12月意外地接到多个集体体检订单。
据了解,这些企业安排的体检项目普遍较简单,但无一例外都有“乙肝”。且许多企业体检结果不是由医院交给本人,而是先交单位。一名员工(乙肝病毒携带者)说,这么少的项目明显带有针对性,这不是“福利体检”,而是“歧视体检”。
虽无一家单位直接说明,体检不合格将被“炒鱿鱼”,但员工们普遍担心,由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下月1日起施行,公司可能会在此前通过体检辞退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员工,从而回避今后的法律责任。接受体检的李先生说,年初正是年度签约时候,对查出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司大可以种种理由不续约。
据介绍,根据1月1日实施的新法,用人单位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若违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国内最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论坛———“肝胆相照”论坛负责人陆军说,企业抢在新法生效前突击体检,是缺乏社会责任感。也体现出即将生效的新法对企业歧视行为的震慑力。
一名受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呼吁,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制止、查处违规进行乙肝体检的企业,医院也应做好体检者的隐私保护,体检结果应密封后直接交给体检者本人。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