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日电 (记者郑良)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排查、整改仓库、车间和员工宿舍“三合一”场所。存在“三合一”场所的企业,整改后经县、市、区政府组织验收符合要求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执法部门立即清理住宿人员;对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予以查封;对不配合整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行公务的业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福建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应建立整治工作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定期检查考评、行政责任监察和事故责任倒查,做到事前强责,事后问责,定期问效。对现有“三合一”场所集中的区域,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组织实施改造,分区规划建设。
2007年10月21日晚,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火灾,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发生事故地点为国家消防法规明令禁止的仓库、车间和员工宿舍“三合一”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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