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政策 首次对“小饭桌”等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便民游商按规划经营可办照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便民游商游贩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经营,可由各区县政府统一规划,由居委会和社区统一组织办理合法证照。
政府为便民商贩定经营地点
此前,有区县尝试在社区内组织游商游贩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便民经营。《意见》就此明确提出,对有利于解决社区就业、方便居民生活消费的经营行为,应引导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并纳入监管范围。对无证照摊群,由所在区县政府牵头,综合考虑社区居民需求及对周边环境、经营者和商业设施的影响,分别进行取缔、引导和规范。对无设施且不具备市场开办条件的无证照摊群,应纳入城管执法范围,予以取缔。
市食品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便民经营要由各区县政府负责进行统一规划,确定需要便民经营点的社区,以及经营范围、经营地点和时间,由居委会、社区上报,并组织经营者办照,市里的相关部门要予以支持。
“小饭桌”要向街道备案
根据《意见》,在居民住房中为中小学生或学龄前儿童提供就餐服务的“小饭桌”等场所,应向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备案并纳入卫生部门监管范围。
卫生部门还要制定“小饭桌”安全卫生标准,由教育部门督促学校组织学生或儿童到符合标准且已备案的“小饭桌”就餐。“小饭桌”的加工操作行为及原材料采购应符合卫生要求,主要操作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有成员患传染病的家庭不得提供餐饮服务。
无食堂工地要统一配餐
《意见》规定,建筑工地食堂要依法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设立施工现场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逐级签订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书。不具备食堂设立条件的施工单位,应由具备送餐资质的企业统一配餐,不能再吃“黑盒饭”。
今后,食品安全管理将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到个人。
■马上就访
政府从专项整治到服务经营者
市食品办协调处处长唐立华介绍,出台《意见》主要是解决食品安全目前的“留白期”问题,比如“小饭桌”和便民经营,以前没有配套规范措施,但这些都是政府不能回避的、现实存在又急需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将出台有关配套实施细则。
唐立华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强调的不是如何整治,而是政府如何疏堵结合,引导、服务于经营者,为经营者创造搭建合法经营的平台,“专项整治留给政府的是什么?应该是反思如何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杜绝反弹。今后就不再需要轰轰烈烈的专项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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