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稳定农村社会、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然而,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重大历史任务。
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就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一、抓重点,循规律,发挥搞好基础性建设的作用 首先,我们要全面理解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5句话20个字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其次,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应遵循规律,特别是要遵守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不搞急于求成,不能凭空想象;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要尊重群众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包办代替;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不能搞花架子,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能增加群众负担,也不能增加乡村债务。
再次,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实施“阳光工程”,不搞暗箱操作,包括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补贴发放等都要阳光操作,不准挪用、侵占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财物。
最后,要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惠农政策,包括土地转让、旧房拆迁、合作医疗、低保和税费改革等等。当前,尤其是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抓源头,办实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作用 一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使干部做到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二要加强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既是体现农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的起码条件,也是保证乡村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途径。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乡村干部的从政行为。要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对新农村建设中的物资采购、资金分配、工程招标等,都要用制度规范,做到公开公正。
四要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等不正之风的检查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五要贯彻“乡风文明”的要求,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各种形式的活动,使清廉之风吹遍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六要从严执纪,坚决纠正和查处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七要加强对干部落实党的政策、执行各项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要采取谈话、提醒、打招呼、诫勉、函询等形式督促其改正。
八要乡镇干部工作在第一线,对他们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要关心、爱护,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保护干事者,查处违纪者,追究诬告者。
三、树正气,讲廉洁,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的职能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强调,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如何促进和保证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前,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在优化经济发展抓好新农村建设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积累了很多经验。但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乡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人员少、任务重;二是有的纪委书记的精力分散,不能全身心地抓纪检工作;三是纪检工作的经费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办公条件不太好;四是基层纪检干部的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于提高。以上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天天接触农民群众,与农民群众最接近、最密切,农民群众总是直接通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和基层干部的表现来看待和评价我们党的。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非常重大。根据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需要,乡镇纪检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一要加强组织建设。党章第七章、第八章专门讲党的纪律和纪检机关职责,明确赋予了纪检机关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加强乡镇纪委的组织建设,这非常重要。乡镇不仅要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要有专门的人员,集中精力抓纪检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的分管工作不能太多,要保证用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村党支部要设立纪检委员。 二要因地制宜设置机构。为整合资源和力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按地域位置分片设置派驻机构的方法,集中力量,加强监督,提高效果。
三要加强监督。四是乡镇纪委要加强对纪委委员、监督员、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和工作指导,县级纪委要加强对新上任乡镇纪委书记的培训,并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四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新形象,使其真正能适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东海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长)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