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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5月到2007年12月,经过19个月的挂职锻炼,王立新从江苏省通州市检察院的一名中层干部成长为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的党组成员。19个月里,他以踏实肯干、积极创新的工作作风,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2006年5月23日,江苏省通州市检察院的王立新受组织安排,来到了千里之外的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担任该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分管该院的侦查监督工作。由于长期从事的是刑事检察工作,因此面对侦查监督工作中每一个报捕案件,王立新都会从程序到实体严格把关,丝毫不敢懈怠。
2006年6月至2007年10月,临渭区检察院的批捕准确率达到了100%,与此同时,追捕犯罪嫌疑人70人,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王立新永远忘不了这样一起案件。2006年9月,临渭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受理了15岁的农村少年苟某家长的申诉,反映2005年8月24日,苟某随其姨父来到渭南市某医院探视病人,因被怀疑盗窃自行车,被该医院保卫人员带到办公室盘问、殴打,时间长达6小时,导致苟某患心因性精神障碍住院治疗,后辍学在家。苟某母亲曾多次就此事到公安机关控告,要求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然而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她仅得到了公安机关一纸不予立案决定书。
了解这些情况后,王立新带领侦查监督科的干警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立案书》,使该案终于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进入了立案侦查程序,犯罪嫌疑人后被移送审查起诉,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2007年4月18日下午,苟某的家人专程从几十公里外的黄土高坡大王乡来到临渭区检察院,燃起鞭炮,并给王立新和办案检察官送去了感谢信和锦旗。从那时起,锦旗上“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十个字深深印在了王立新脑海中,他不但时刻以此鼓励和鞭策自己,还要求侦查监督科的干警们时时处处保持强烈的民生意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支持与拥护。该案例后被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摄制成专题片播出,社会反响强烈。
挂职期间,王立新除了工作外,还抓住各种机会走遍了渭南市的城区和10个郊县,以及大半个陕西省。从与陕西人民的接触中,他深深感受到了黄土地上淳朴的民风。尤其是与临渭区检察院领导及全院干警、职工朝夕相处的500多天,更让他时时感受到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因此,他已把渭南当做自己的第二故乡,深情依恋。
2007年11月5日,当王立新作完《在临渭区院挂职锻炼的工作汇报与收获体会》的报告后,临渭区检察院全体干警以长时间的热烈掌声,对他这一年多来的辛勤工作表示了认可和肯定,还有不少同志流下了依依不舍的泪水。“像这样的情景,自我院建院以来还没有见到过。”日前,一同前往通州参加友好院签字仪式的临渭区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在与记者交谈时,作出了这样的介绍。他还告诉记者,2007年11月,就在王立新即将结束挂职锻炼之际,渭南市检察院为他记了三等功。这该是他19个月挂职锻炼的最好答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