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保护动物餐馆遭查处
南岭餐馆狂售重点保护动物事件见报后,森林公安乳阳分局给本报传来新闻稿件回应事件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 林劲松 实习生 施阳 通讯员 林阳)南岭国家森林公园附近餐馆公然宰杀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本报昨日报道这一事件后,广东省森林公安乳阳分局(下称森林公安乳阳分局)昨晚通过省林业厅给记者传来新闻稿件(下称新闻通稿),对此作出回应,表示他们已组织警力对南岭周边的大小个体餐馆饮食店进行了突击清查。
仅查获四只野生动物
2007年12月30日,本报记者暗访了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周边的五家餐馆,仅有一家餐馆没有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新闻通稿称,该局于1月4日晚组织警力对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周边的大小个体餐饮店进行了突击清查。共检查了12家餐饮店,发现有4家餐馆存在非法经营出售野生保护动物的现象。但仅查获四只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外地购来?
在记者暗访中,餐馆老板均表示所售卖的野生保护动物都是从南岭山上捕猎而来,当地有人专门上山捕猎,有人专门收购再转卖给餐馆。
但新闻通稿称,“据初步调查,这4家个体餐馆的野生动物主要从外地一些不法分子手中收购得来。目前,涉嫌非法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的当事人已被警方带走调查。”
新闻通稿还提到,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昨天召开了党委紧急扩大会议,决定组建由森林公安、林政管理人员等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加强对周边个体餐馆的检查。
记者三大疑问
昨晚,森林公安乳阳分局通过省林业厅给本报发来新闻稿件,对记者报道的问题作出回应。阅读完新闻通稿后,记者另有三大疑问想与该局直接联系,但未得到该局的答复。
哪四间餐馆被查?
新闻通稿称,他们共检查了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周边12家餐饮店,发现有4家个体餐馆存在非法经营出售野生保护动物的现象。这次查获的4家餐馆是否记者暗访中的那4家餐馆呢?
宰杀黄腹角雉有无追究?
2007年9月7日下午4时,网友周先生去南岭旅游时,在“山水餐馆”门前拍下了宰杀野生动物的现场图,其中包括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腹角雉。根据我国《刑法》,这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目前森林公安有没有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呢?同样,记者没有得到森林公安乳阳分局的答复。
记者报案有否调查?
去年12月30日下午2时,记者以游客身份在森林公安乳阳分局向值班民警反映了当地餐馆出售野生保护动物的情况,民警询问情况后未做登记,但表示将调查。该局有没有去调查?如果去调查了,情况如何?为什么本报公开报道之后他们在突击行动中又查获了野生保护动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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