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路某新建楼盘已开盘年余,有业主入住。最近一期的房子,上午销售完,下午小区门口的喷泉就停止喷水,后来不仅水不喷了,连池子里的水都没了,在小区业主论坛上被斥之为“还没过河就拆桥”,物业公司的做法受到业主的质疑。
记者在现场看到:门口一个将近一百多平方米的椭圆型喷水池已干涸见底,由于池子低于地面约五十厘米左右,见底后裸露出的喷头就像一个个地桩,十分难看。喷水池在大门中央,既占地又有碍观瞻。据业主介绍,开发商在售楼时,每天喷泉四射,许多人是冲着这道景观来买的。谁知付了钱搬进来喷泉就停水了,就连节假日也见不到喷水。小区部分业主竟以此为由拒缴物业管理费。其实造成景观卖点成为摆设的原因很多,一味地归罪于物业公司未必妥当。记者采访了物业服务公司,物业人员说这个喷水池里面有水会引来一些外来民工进去洗澡,很不雅观,不如放空。由于目前小区业主入住不到一半,业委会尚未成立,也只能是由着物业公司了。
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仙霞西路上一楼盘卖掉后,原规划的健身房开放半年后便关闭,以后竟然分割出租,留下底层作物业用房,业主权益被严重侵犯,但由于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利益受到侵害也难以维护。
去年10月1日实施的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强调了物业公司服务的责任,但由于目前仍缺少监管措施,特别是新建小区往往不能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种种“服务条例”因为没有监督而形同虚设。只要这种状况不改变,景观缩水、规划变脸等侵害业主权益的事情就还会发生。(记者唐作民) (来源:房地产时报)